信息分类: 权力责任清单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3-31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的通知
词:

无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09:50信息来源: 无为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驻无各单位无为经济开发区(高沟电线电缆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5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公布《赋予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赋权事项承接情况无城镇353项、陡沟镇277项、福渡镇304项、泥汊镇287项、高沟镇335项、姚沟镇302项、刘渡镇281项、襄安镇319项、十里墩镇272项、泉塘镇268项、蜀山镇276项、洪巷镇279项、牛埠镇294项、昆山镇265项、鹤毛镇274开城镇319项、赫店镇285项、严桥镇300项、红庙镇280项、石涧镇313项。

稳妥做好赋权事项移交市直各赋权部门依法与各镇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要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进一步加强镇赋权承接工作业务指导,积极移交镇所需各类文件、档案资料、服务指南等材料,做好赋权事项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赋权事项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三、实行镇综合行政执法。各镇要按照承接执法事项范围,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直各赋权部门要加强对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

四、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赋权事项公布实施后,要结合《镇政府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按照“一乡一策”办法,于20235月底前制定公布镇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简称“三清单”),构建“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附件:赋予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

 

 

 

2023330    

附件:赋予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