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权力责任清单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无政〔2023〕76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2-28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为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镇两级公共
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词:

无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为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镇两级公共
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09:02信息来源: 无为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驻无各单位无为经济开发区(高沟电线电缆产业园)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芜湖市委、芜湖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市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无为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无为市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无为市县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无为市镇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无为市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调整结果。全市行政许可事项244项。县级政府权责事项3137,其中:行政许可236项、行政处罚2527项、行政强制124行政征收6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确认43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规划5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权力180项。县级公共服务事项1092项。镇级公共服务事项196项。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保留64项、规范21项。

二、持续深化清单运用。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单位要在部门网站公布本部门完整版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要不断强化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联动调整及衔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等清单,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事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

三、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权责清单是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和承担相应责任的重要依据,作为行政权力实施主体,各部门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清单之内的权力事项必须履职尽责,清单之外不能擅自设权扩权。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见效,努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常态化开展清单动态调整。严格执行《无为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落实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国务院及省政府、芜湖市政府调整清单事项等情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持续加强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清单公布后,《无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为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无政〔202253号)即行废止。

附件:1.无为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2.无为市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

3.无为市县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

4.无为市镇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

5.无为市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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