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意见反馈情况
单位 |
原文 |
反馈意见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将市域内各级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配合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在全市名村(传统村落)、地段保护规划及其他相关城市设计、专项方案设计、专题研究等的审查、报批工作。在新建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控制要求,加强对重要节点、重点片区、主要轴线、建筑和雕塑的设计引导。配合市住建局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已按要求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项目进行复检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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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将市域内各级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配合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做好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地段保护规划及其他相关城市设计、专项方案设计、专题研究等的审查、报批工作。严格依据详细规划,细化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用途管制要求。加强对重要片区、轴线、节点的城市设计引导。配合市住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已按要求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项目进行复检核查。 |
民政局 |
十、市民政局。负责地名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行业组织和民间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
负责地名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十三、市人社局。配合市文旅体局聘请国家、省、市级资深规划和文物专家组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库,指导市文旅体局分批次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 |
配合市文旅体局聘请国家、省、市级资深规划和文物专家组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库;指导市文旅体局分批次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 |
探索开展传统工匠和非遗代表性团体认定 |
建议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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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市人社局对无为市历史文化保护“优秀项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推广和表扬奖励; |
建议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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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史志室(档案馆) |
市史志室(档案馆) |
规范简称:市委史志室(档案馆) |